南通市教育局
通教安〔201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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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学期开学在即,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红线意识,积极履职尽责,巩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成果,创造性地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为我市创建首个“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积累经验,为确保新学期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安全尽心尽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各地各校贯彻落实《通知》情况、下半年校园安全工作要点于9月14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安监处。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6]7号)
南通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