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工作室成员周期发展目标责任书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工作室成员周期发展目标责任书
甲方:(主 持 人) 乙方:(工作室成员) 丙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了进一步扩大名师知名度,建立起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发挥全区高水平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全区优秀教师重要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师的孵化地,不断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南通开发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以下简称甲方)、名师工作室成员(以下简称乙方)、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工作室中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工: 甲方:整体规划、把握研究方向、协调研究工作中相关工作。 乙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所在名师工作室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 培养(成长)目标: 根据《南通开发区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点“职责”,乙方必须达到如下具体培养(成长)目标: 1.每学年开设区级及以上级别公开课1节以上。 2.在区级以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为省级。 3.每学年撰写读书笔记、教学随笔或博客交流内容5万字以上。 4.三年内努力成为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甲方: 1.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工作室的“职责”确定的培养目标制定乙方的具体培养考核方案,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培养方法、途径、考核指标。 2.帮助乙方制订三年专业成长计划,认真实施培养计划,根据乙方的成长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培养计划、方法和模式,使乙方在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得以快速成长,具有一定专业建树。 3.每学年对工作室成员专业化发展作出评价,并记入学员专业化发展成长袋中。 乙方: 1.制订三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配合甲方共同制订具体培养计划。 2.积极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在个人专业化发展成长袋中增加在工作室中学习、成长的内容记录,包括学习内容安排、学习结果、阶段性成长变化、导师指导情况及评语等。 4.尊重甲方及工作室其他成员,互助合作,共同提高。 第四条 考核 1.依据《南通开发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并认定是否实现了本协议所确定的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三年后的终期考核合格者可优先继续成为该名师工作室成员。 2.根据《南通开发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丙方报请区财政支付工作室工作经费,并视培养成效对工作室及甲乙双方实施奖励。 第五条 协议的中止 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在年度考核中为不合格者(考核依据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工作室工作及管理条例》),视为自动中止本协议;甲方可继续增补工作室成员,但必须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并经丙方批准重新吸收新成员。丙方对甲方实行过程性、终结性评价淘汰制,考核不合格则取消主持人资格,并相应停发工作补助。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他由所在单位存档。 2.本协议经甲乙丙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