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乌托邦 高一(5)曹飞飞(刘丹老师 点评)
个人自画像:比较宅,喜欢睡觉、看书等一切慢节奏的事。最喜欢的作家——王小波。 别了,乌托邦 高一(5)曹飞飞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 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 。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 , 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离别后 , 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乡愁 每当读起这首诗,我心中总会有种异样的感觉。也许故乡离我太近了,近得变成了我心头的一粒朱砂痣,衬得我的心更加火热。我没有理由不爱它,想它,而我现在唯一对它表示的方式,便是怀念它。它走了,走出了我的视线,走出了我的生活,走出了高楼遍布的街道,走出了机械轰鸣的工地,在一大片建筑群中渐行渐远,就差一步便要走出我的记忆。而我只能目送着它,无能为力。再道一声:别了,我的乌托邦。仿佛壮士割腕般壮烈。 我时常问母亲最想要什么,母亲的回答始终都一样:最想要回到曾经在农场五支队池塘边钓鱼的日子。她的话,淡淡的,带着哀愁与希冀。我看着母亲略带迷离的眼神望向远方,像是要穿过建筑群看见那令她魂牵梦绕的土地,却总会又无力地垂下头,不去看了,也许越看越放不下吧。我理解母亲,那样的土地有谁会选择离开?上世纪六十年代,姥姥、姥爷来到了这片土地,在这片长满芦苇荡的地方居住下来,根便扎在这了。后来,母亲出生,我出生,有人离去,有人降生,它看着世人的来来往往,也见证着岁月的流逝,一天,两天,一月,一年,生命变得踏实悠长。 母亲爱着那土地,她喜欢在春日悠长的阳光下眯着眼,享受着阳光的抚摸。那里有溪流,水鸟,野花,有着如迷宫般的芦苇,有时阳光被芦苇遮挡,落下形态各异的斑驳。和暖的风熏得人只想睡去,醒来,天已昏黄,鱼钩上的鱼食也被吃光了,也不恼,笑眯眯的回家去了。 我一向认为自己有着汉子般的血性,而这种血性便是故乡赐予我的,而当我远离这片土地时,这种血性也渐渐变淡,穿梭于铜墙铁壁的我们渐渐磨平了棱角。在流浪的途中回首,有种潸然泪下的苍凉。 点评:这篇散文于追忆中留恋,于留恋中深思,于看似平淡的语言中渗透着滴滴心痛的印记,这样的描写和抒情,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指导老师: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