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寄宿生守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6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一、       增强安全意识  宿舍内严禁寄宿生触摸电源、私接电线、擅自使用各种电器具(如电水壶、电风扇、电热器、充电器等),一经发现,将予没收;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宿舍;严禁点燃并使用明火。

二、爱护公共财物  对宿舍内的门窗、床铺、晾衣架、水龙头、饮水机等要自觉爱护,不得重力碰撞、敲击、扳折、扭拉,如造成人为损坏,将由当事人或所在宿舍寄宿生承担赔偿责任。要节约水电,做到人走水停,人离灯熄。

三、维护环境卫生  不能随意丢弃瓜皮、果壳、包装袋等杂物;不得向楼下抛掷废弃物品,倾倒汤水汁液。也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等处乱写乱画。如有发现,将追查责任。室内垃圾,由值日生集中放置于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纪律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起居、进出,不得在宿舍区内喧哗、追逐,下棋、打牌,踢球、溜冰,抽烟、喝酒,熄灯后,迅速保持安静并及时就寝;不准相互串室、擅自留宿和在外借宿,严禁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区;当晚因故不住宿,要向生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他人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便使用。

五、       整理个人内务  每天起床后,每位寄宿生均须按统一规定及时整理内务,摆齐物品。个人钱物,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带入;手头大额现金,及时存入磁卡。

六、       服从监督管理  要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服从生活老师的监督管理。遇到困难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生活老师反映,面对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听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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