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文件

通教办﹝2016﹞1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16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统一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21日,2月20至21日报到注册。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五严”规定。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市教育局将在“慧学南通”平台(http://www.ntjy.net)开通“名师助学在线课堂”,各地各校要指导学生利用“慧学南通”平台的优质资源和当地的数字化平台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三、家校结合,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寒假前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控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最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理性、科学地选择校外教育培训,并借助近几年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对学生和家长作预警提示。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提醒,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关注其有无合法许可,注意核对培训范围、名称、地址和有效期等信息,索要、保存正规的缴费票据,并签订正式的培训协议。

四、将假期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各地各校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放假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寒假期间,要指导学生在家长带领下,借助“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寒假安全专题教育和其他安全知识学习、体验活动。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五、厉行勤俭节约,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以身作则,切实防止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反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预防和纠正节假日期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点名通报,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要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教育局和学校网站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开,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对违反“五严”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七、2016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并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南通市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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