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评选条件中小学部分节选)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评选条件中小学部分节选)

附件1:
                     
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三、评选条件
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高。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先进,符合时代要求。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学生、同行评价较高,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秀。相关学校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中小学、幼儿园
1.坚守教学第一线。原则上,具有10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历,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六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教研员应有5年以上一线专任教师经历,且近六学年一直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工作。
2.教学引领水平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水平高,实绩显著,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教学水平在当地教师中公认度高,在全省同学科教师中具有较强示范作用。每学年开设县(市、区)及以上高水平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3次,教研员不少于5次(其中大市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
3.教学研究能力强。近六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类论文不少于3篇(教研员不少于5篇),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或作为主持人、核心成员(前三名)参与省级规划、教研、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正式出版过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与他人合著者,本人至少承担一半以上撰写任务);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4.教学团队建设好。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组织的内涵建设、重要赛事、教学改革等重大建设中发挥明显的学科建设能力和专业创造能力。
5.善于攻坚克难。能带头积极思考研究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攻克薄弱环节。在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和群体中有成功的做法和突出的表现。
以上条件中,乡村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
附件2:
 
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
结合各单位事业发展规模和党员数,本科高校按优秀共产党员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推荐人选,高职院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各不超过1名,优秀大学生党员不占学校推荐名额,每校最多可推荐1名;各市委教育工委按优秀共产党员5-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推荐人选。
二、推荐条件及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要求是正式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员原则上是受过高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或曾受到省辖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优秀大学生党员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主动参加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赞誉。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抵制不良风气和违法乱纪行为,积极增强社会“正能量”。
附件3:
 
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教育
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名额
地区
先进集体
优秀教育工作者
开发区
2
2
 
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
推荐名额分配及材料要求
 
一、名额分配
地区
推荐数
开发区
1
附件5:
 
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推荐单位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7
崇川
2
 
8
港闸
 
9
开发区
 
10
通州湾江海联动
开发示范区
 
 
 
 
 
 
 
 
 
以上内容为节选与中小学有关的主要内容,详细文件内容请登录南通教育网
11
局直学校(单位)
 

 

 

分享:

上一篇:公示

下一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