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
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各街道、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纪律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
二、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微信、QQ、短信等网络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公开群众举报受理方式,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进行举报,加强对“四风”方面网络舆情监控,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要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及时受理、认真核实、快速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督查。要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收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和“升学宴”以及“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对顶风违纪的将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各街道、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9月14日前报送区纪工委。区纪工委将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坚持执纪必严,严肃责任追究。各街道、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请于10月8日报区纪工委。联系人:胡计忠,联系电话:85923216。
中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