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湖中学“三好学生”评选细则(2012年)

文章来源: 作者: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

二、评选比例

按班级15%左右人数评选

三、评比方法和程序

学生提名、民主评定、校长室审批

四、评比条件

1.品德好

①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②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法守法,文明礼貌,诚实谦虚,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做到学习“六认真”。

②学习成绩优秀:考试科目各科成绩优秀,考查科目成绩优良。

③在南通市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3.身体好

①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②认真上好“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成绩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规定要求。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三好生,其中优秀者可推荐参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市、江苏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20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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