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湖中学“三好学生”评选细则(2016年)
一、评选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
二、评选比例
按班级15%左右人数评选
三、评比方法和程序
学生提名、民主评定、校长室审批
四、评比条件
1.品德好
①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②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法守法,文明礼貌,诚实谦虚,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团结互助,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做到学习“六认真”。
②学习成绩优秀:考试科目各科成绩优秀,考查科目成绩优良。
③在南通市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3.身体好
①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②认真上好“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成绩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规定要求。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三好生,其中优秀者可推荐参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市、江苏省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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