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各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名家,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四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通教人师〔2016〕2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推荐材料于2016年10月27日报送至教育处施玲处。 附件1:《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四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