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含园长)培养及办园整体质量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ntkfqjspx2016005
三、项目预算:2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科研院所,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要具有区域培训的经验,提供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文本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培训方案。
五、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5:00时。
2、确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社会事业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磋商专家组进行磋商打分,确定供应商。由社会事业局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培训协议书,按计划培训
地点:南通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415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施玲 电话:0513-83596082.
附件: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南通开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含园长)培养及办园整体质量提升项目项目需求说明
一、培训目的
针对南通开发区学前教育目前师资整体水平不高,专业技能亟待提升等问题,本项目从南通开发区当下学前教育的基本现状出发,对南通开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提供全员专业素养提升培训服务,为南通开发区幼儿园管理人员及骨干教师提供调研培训、科研辅导、跟岗学习、参观考察等服务,对全区省优质园创建提供实地调研、专业督导、促建提升服务,整体提升南通开发区幼儿教育师资水平及办园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培训对象
南通开发区幼儿园全体教师、园长。
三、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根据培训进展,跟岗培训可延至下一学期
四、培训内容
本项目是为南通开发区幼儿教育提供的师资水平整体提升解决方案,包括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专业管理能力提升培训、幼儿师资队伍全员培训、省优质园创建三部分。
五、培训形式
1.专题讲座。系统学习幼儿教育与管理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学员互动与现场诊断。通过案例教学对幼儿园工作实践中的典型性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针对管理者和教师提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难题交流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感悟。
3.考察学习。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和园长队伍到省内外发达先进地区幼儿园亲身体验,考察学习。
4.跟岗学习。选派部分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代表到省内外发达先进地区幼儿园跟岗学习,增强内在动力和实践感悟,提升专业能力。
5.实地调研、评估促建。邀请省优质园评估专家对三年内要创建省优质示范园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调研,提供评估报告和整改提升意见,并进行跟踪式督导,帮助幼儿园创建成功,整体提升开发区幼儿园的办学层次和质量。
六、培训要求
(一)培训教师要求:
1.理论专家:具有较高学前教育理论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必须是教授或博士。
2.实践专家: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在课程游戏化实施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者,必须为知名幼儿园园长或特级教师。
3.一线名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必须为幼教专业特级教师或大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4.评估专家:邀请评估专家对南通开发区参加省优质园验收的幼儿园进行专题调研、督导、促建。
(二)跟岗实习幼儿园要求
苏南各大市选取1所省内知名的幼儿园作为跟岗实习单位,实习单位不少于5所。
(三)至少为3所幼儿园制定完整的办园提升方案。
七、供应方职责
1.按照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培训方案按时授课,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如邀请专家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合适人选。
3.安排好培训所需的场地、食宿等事宜。
4.配备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