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活动方案
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决定举办“庆元旦校园十佳歌手比赛”的活动。展示当代中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精神环境,并给有音乐才华的人提供展现自己的舞台,推动素质教育,用歌声来丰富校园文化。
组织领导:
组 长:戴继华
副组长:姚敏、蒋子平、顾建兵
成 员: 陈黎明、黄杰、 何红贵、 各班主任
三、活动内容:
1、参赛对象:全校学生
2、参赛要求:
(1)具有唱歌特长,想要展现自我风采的学生。
(2)歌曲内容为学校指定演唱曲目。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清新活泼,反映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丰富的精神生活。
(3)选手穿着打扮必须得体大方,仪表符合中学生要求(服装自备)。
四、活动流程:
1、初选:
每个班级推选出1名同学参加预赛。
2、预赛:
每名选手准备一首歌曲,伴奏音乐自备,最好是MP3,参赛前交现场工作人员处,安抽签顺序进行,决出前20名参加决赛。演唱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
3、决赛:
须提交伴奏音乐MP3,参赛前交现场工作人员处。安抽签顺序进行,每名选手演唱一首歌曲(可与预赛歌曲相同)。演唱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
由评委按照确定标准分给每位选手打分,按成绩由高至低评选前十名,即“校园十大歌手”。
五、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不跑调、离调。 3分
2、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抢拍。 2分
3、吐字、咬字清晰,气息流畅。 2分
4、理解歌曲内涵,情感投入,到位。 2分
5、台风良好,表演及动作设计恰到好处。 1分
决赛中总分领先的前十名为“校园十佳歌手”。
六、比赛时间、地点:
1、初赛:12月
2、决赛:12月30日,操场。
七、舞台设计:
总务处联系
八、后勤保障:
总务处、政教处
九、主持人:
待定
十、评委:
待定
十一、统计分数:
政教处
十二、纪律检查:
学生会
十三、宣传: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