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会章程
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会章程
前 言
青春,是生命的春天;青春,是理想的火把。青春,是一个人生命的聚光点,充满彩色与梦幻;青春是人生之花的蓓蕾,绚丽夺目。
年少的我们,身在“四海英才蜂蝶聚,八方学子栋梁环”的校园,骄傲自豪;
年少的我们,秉承“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风 ,守正笃实;
年少的我们,浸润在“和而不同,融汇共生”的文化中,勤勉共进。
我们,公正严明,与规章制度携手并进!
我们,身正为范,与东中学子一起向文明礼仪致敬!
我们,勇于担当,为建设更美的东中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联合委员会会(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行政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校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栋梁。承认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小学生准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南通市东方中学相关的日常行为规范等。
第三条:本会作为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了解和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们合法性的正当利益,努力推动实现让学生参与管理;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和发展同其他学校学生组织(团体)的联系 ,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凡是取得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籍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为本会会员。会员转学、毕业、退学后,不再保留会籍,被学校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警告处分、留校察看的不为本会会员。会员成为途径 可通过每学年纳新活动进入学生会,或由主席团、各部长推荐进入。
第二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3.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习、科技、社会实践、文娱、体育等活动的权利;
5.享有学校赋予的应该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服从本会各级组织的领导,积极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组织构架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干部
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学生会主席:1名
学生会副主席:4名
学习部、纪律部、文体部、宣传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
学生会各部干事:数名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届,每学
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1、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三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1、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正副主席。
2、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3、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4、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5、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6、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四条:学生会下设四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主席团任命,各部部长设副部长
干事若干人。
学生会部长职责
1、制定本部工作计划,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2、定期召开本部会议,会前制定并上交计划,商讨本部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及时向分管各部门的副主席汇报情况,反映较难解决的问题;
4、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5、各部门在组织活动前,必须向主席提交活动计划,活动后写好活动总结;
6、作好各学期末的工作小结。
7、部长负责召开部门工作计划会议。
一、学习部职责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相关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5、部长负责召开部门工作计划会议。
二、纪律部职责
1、负责校园文明监督员的选拔和工作指导,具体安排各监督员工作内容,负责对其工作效果的监督与评价。
2、组织实施学校的早、午卫生、秩序、仪容仪表等日常规范的检查,将检查结果上报学生处。
3、及时与各班长或班主任老师联系,反映各班的常规检查状况,督促各班及时整改。
4、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学校组织的其他班级检查评比工作。
5、部长负责召开部门工作计划会议。
三、文体部职责
1、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组织“两操”,负责每周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报学生处。
2、负责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学生群体活动的开展、每学年学生运动会召开。
3、负责学生艺术活动的具体发动、组织、实施,配合相关教师开展工作,搞好我校学生艺术活动。
4、协助相关教师组织开展学生文化艺术节、合唱节等活动。
5、向学校提交学生体育、文艺工作方面的建议。
6、部长负责召开部门工作计划会议。
四、宣传部职责
1、负责协助学校进行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组织学校宣传小组,负责协助校园内橱窗的设计及更新。
2、负责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设计黑板报的出刊时间及主题,并协助做好检查评分工作。
3、定期检查班内文化布置;负责公布常规检查成绩;
4、协助德育处组织升旗仪式和其他主题教育活动;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动态,为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提供依据。
5、开展学校广播台工作。
6、部长负责召开部门工作计划会议。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下设秘书处。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布置各部具体工作,主持召开有关会议、定期向政教处、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落实精神,虚心接受上级指导。
2、在校团委指导下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服务全体同学提供借鉴。
3、定期召开主席会、部长会、全体会,认真学习并贯彻上级部门工作精神与决议,具体安排实施。
4、指导、督促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实向学校反映学生会各部门、干部的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生会干部,成员人选。对不称职的学生会干部有指导和辅助及向上级提出撤换的责任。
5、协助学校实施学生自主教育和自我管理,为学校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督促学校落实。
6、执行工作计划和学校要求,自主组织学生活动,活动方案提前一周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工作,按照工作分工,做好分管各部门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
2、积极思考所负责的工作,向主席提出建议。
3、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深入同学当中,了解、收集有关学生会信息。
4、负责学生会具体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对分管的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如实向主席反映,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情况;主席不在时代替主席行使职责。
5、积极协助主席搞好各项会议、活动的准备与实施工作。
二、秘书处
1、秘书处由主席团任命若干名年段干事;
2、负责主席团及其有关方面通知到各个年段处;
3、负责主席团及其各部门会议记录及其会议出勤统计。
第五章 学生联合委员会委员产生
第一条: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或班主任等有关方面提名,,通过演讲等形式,学生代表投票产生票数前三名,再经校行政、团委会等有关方面研究决定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
第二条:各部部长由上届学生会各部部长提名或主席团直接提名,再经主席团通过任命四名部长
第三条:学生会各干部干事的男女比例要均衡合理,每个部门必须保证拥有各年段的学生会干事及以上干部。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会。
第二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学生会自觉维护本章程的尊严,任何学生社团(组织)的章程、规则、条例等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所发生抵触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条:开好每月的工作小结会,表扬一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好的干部。每学期开展表彰活动,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
我是东中人,求真做真人。东中是我家,发展靠大家。学生会也我是们的家,发展更要靠大家。 如果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会也有属于自己的风花雪月,愿“风”是和煦春风,“花”是驿路梨花,“雪”是晶莹瑞雪,“月”是晴空朗月。复兴路、梦难忘!黑塞说,世界并非是不完美的,或是正处在一条缓慢通向完美的路上。在这条路上,有你我同行,一定会风景无限,美丽无限!
南通市东方中学学生会干部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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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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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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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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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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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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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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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励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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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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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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