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韵诗社”社团活动计划
“江韵诗社”社团活动计划
一、活动目标
文学素养的养成包括诗意人生的陶冶,决定着人文精神的高度和文化品位,也决定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培养新世纪新一代四有新人,认真落实新课标教育理念,配合新课改教学实践,倡导校园文学写作,特别是东方中学作为省诗教进校园的示范基地。得到省市诗协的关怀指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巩固完善学校的诗社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继承、发扬祖国的传统文化,启发熏陶学生的诗情画意,加强提高学生的诗歌欣赏水平,培养锻炼学生的诗歌写作能力。特提出本学年的活动计划如下:
二、活动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坚持诗社活动常态化。为培养诗社新生力量,在初一年纪选取35名左右学生作为主力军。(初二诗社学生不定期组织活动)进行定期教学训练,使学生在活动中提高思想认识和诗学水平。
(二)加强学习宣传,陶冶诗意人生。教师定期教学,启发引导,诗社成员,互相切磋,共同提高。让诗的兴、观、群、怨等功能作用深入人心,内化为受教育者终身受益的生命底蕴。
(三)明确社员责权义务,积极投入诗社活动。凡本社成员,要热爱学习,遵守规章,积极主动地参与朗诵、写作、修改、投稿等活动。凡优秀作文都有资格、权利推荐发表,接受学校奖励。
(四)每周四下午三、四节(节假日除外)为活动时间,到专用教室上课。不得无故迟到缺席,上课带好笔和本子,认真听讲、练习,力争出佳绩。不做无益之事,杜绝一切不文明言行。
(五)每学期、每成员要完成诗作(经反复修改定稿)3~5篇(至少2篇)。期末结集交流。不定期向区、市、省有关刊物推荐投稿,争取有一定数量的诗作发表。
三、活动内容
周次 |
内 容 |
教 学 目 标 |
课时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9月26日
10月10日 10月17日 10月24日 10月31日 11月7日 11月14日 11月21日 11月28日 12月5日 12月12日 12月19日 12月26日 元月9、16日 |
以初一新生为主组建“江韵诗社”
学习诗社、热爱诗歌辅导 新诗学习欣赏仿写 诗作修改交流 现代诗歌朗诵比赛 邀请市诗协专家专题辅导 对对子教学训练 欣赏学习古诗绝句 仿写修改、指导 古诗词朗诵(或默写)比赛 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诗歌写作 机动 毛泽东诞辰诗会暨元旦诗会 交流诗作汇总和总结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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