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韵诗社”社团活动计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江韵诗社”社团活动计划

一、活动目标

文学素养的养成包括诗意人生的,决定着人文精神的高度和文化品位,也决定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培养新世纪新一代四有新人,认真落实新课标教育理念,配合新课改教学实践,倡导校园文学写作,特别是东方中学作为省诗教进校园的示范基地。得到省市诗协的关怀指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巩固完善学校的诗社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继承、发扬祖国的传统文化,启发熏陶学生的诗情画意,加强提高学生的诗歌欣赏水平,培养锻炼学生的诗歌写作能力。特提出本学年的活动计划如下:

二、活动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坚持诗社活动常态化。为培养诗社新生力量,在初一年纪选取35名左右学生作为主力军。(初二诗社学生不定期组织活动)进行定期教学训练,使学生在活动中提高思想认识和诗学水平。

(二)加强学习宣传,陶诗意人生。教师定期教学,启发引导,诗社成员,互相切磋,共同提高。让诗的兴、观、群、怨等功能作用深入人心,内化为受教育者终身受益的生命底蕴。

(三)明确社员责权义务,积极投入诗社活动。凡本社成员,要热爱学习,遵守规章,积极主动地参与朗诵、写作、修改、投稿等活动。凡优秀作文都有资格、权利推荐发表,接受学校奖励。

(四)每周四下午三、四节(节假日除外)为活动时间,到专用教室上课。不得无故迟到缺席,上课带好笔和本子,认真听讲、练习,力争出佳绩。不做无益之事,杜绝一切不文明言行。

(五)每学期、每成员要完成诗作(经反复修改定稿)3~5篇(至少2篇)。期末结集交流。不定期向区、市、省有关刊物推荐投稿,争取有一定数量的诗作发表。

三、活动内容

周次

内  容

教 学 目 标

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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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10月10日

10月17日

10月24日

10月31日

11月7日

11月14日

11月21日

11月28日

12月5日

12月12日

12月19日

12月26日

元月9、16日

 

 

 

以初一新生为主组建“江韵诗社”

 

学习诗社、热爱诗歌辅导

新诗学习欣赏仿写

诗作修改交流

现代诗歌朗诵比赛

邀请市诗协专家专题辅导

对对子教学训练

欣赏学习古诗绝句

仿写修改、指导

古诗词朗诵(或默写)比赛

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诗歌写作

机动

毛泽东诞辰诗会暨元旦诗会

交流诗作汇总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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