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公示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2016]388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按照文件规定程序,拟推荐何美红同志申报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人员《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简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
拟推荐人选名单如下:何美红 南通市东方中学
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如果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可实名向东方中学校长室反映。(监督电话:85986966)
南通市东方中学
2016.12.06http://www.ntkfqjy.com/UploadFiles/dfzx/2016/12/20161206204001258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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