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吴冬杰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中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文件

 

通开纪发〔201631

 

 

 

 

 

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

     全区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1、严禁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4、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5、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7、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8、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9、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坚持抓早抓小,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市委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各种方式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形”和“变异”新问题。一是畅通举报渠道。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第一时间接受群众举报,迅速组织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二是坚持明查暗访。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三是从严从紧问责。坚持从严执纪、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中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20161226

 

中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20161226日印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