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东方中学2017年-2018学年度校本培训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南通市东方中学2017-2018学年度

校本培训项目购买服务的公告

 

经研究,南通市东方中学对以下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2017—2018学年度校本培训

二、项目编号:ntsdfzx20170913

三、项目预算:1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科研院所,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要具有区域培训的经验,提供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文本及复印件;同等条件下,本地企业优先。

4、报名时根据项目要求提交完整的培训方案。

五、磋商程序

学校组织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供应商的提交的的培训方案和报价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的培训方案。

六、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5:00时。

2、确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学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磋商专家组进行磋商打分,确定供应商。由学校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培训协议书,按计划培训。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阚云光  电话:15335058728

附件: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东方中学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南通市东方中学2017-2018学年度

校本培训项目需求说明

一、培训目的

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教师培训文件精神,结合省市要求和本校实际,提前谋划与部署,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度的校本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整体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升级、质量提档”。

二、培训对象

全校教师240人。

三、培训时间

1.教师专业团队建设指导: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8月31日,顶层设计、项目策划与跟踪指导。

2.分批专项培训:2017年10月、11月,2018年3月、4月,共4批,每批2天。

四、培训内容

根据培训要求,量身定制,设计开发适合全体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骨干教师专业快速发展需要的培训专题。培训主题:教师专业发展与跨学科共同体团队建设。围绕培训主题,针对我校教师实践中遭遇或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围绕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写作、课程开发、教育科研、专业发展等教师最为关心的现实课题设计开发培训内容。

五、培训形式

1.参观考察:组队到上海、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等地名校观摩学习,听取名师名校长报告。

2.专题讲座:系统学习教师发展领域的研究成果,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3.学员互动与现场诊断:通过互动研讨、案例教学对教师工作实践中的典型性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针对教师提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难题交流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感悟。

六、培训要求

1.培训专家由一线教学名师、教科研专家及高校教授组成,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2.教师专业团队建设的长期指导,覆盖学校骨干教师,辐射全校教师,指导专家中至少2人是教授或特级教师。

3.培训内容要强调跨学科的融合与拓展。

七、供应方职责

1.按照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

2.保证授课教师按培训方案按时授课,不得随意变更培训内容;如邀请专家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合适人选。

3.安排好培训所需的场地、交通、食宿等事宜。

4.配备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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