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车棚、操场围栏油漆询价公告(二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南通市东方中学车棚、操场围栏油漆询价公告(二次)

一、南通东方中学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南通市东方中学车棚、操场围栏油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投标单位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内需有的项目采购经营范围 。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南通地区有合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或分公司,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6、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向投标方按实际支付至95%货款; 剩余合同总价的5 %,待质保期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一个月内支付。

三.项目

 

车棚、操场围栏油漆报价单

工程名称一:东方中学学生车棚油漆

 

序号

定额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1

9-119

其他金属面调和漆

t

38.4336

 

 

2

9-124

其他金属面红丹防锈漆1遍

t

38.4336

 

 

工程名称二:田径场围栏油漆

 

序号

定额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综合合价

1

9-118

单层钢门窗调和漆

10m2

85.6

 

 

税:

 

 

 

 

 

 

 

 

合计:

 

 

 

 

 

 

 

 

、报价注意事项

   1.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2.4递交 叁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2.5 ①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现金)带至开标现场,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 8月20上午8:00  密封送到东方中学第一会议室 ,逾时则不予受理。

4)本项目最高限价: 5.6 万元。

、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候选人),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南通市东方中学

二0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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