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全区学习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制度。

一、领导组成员

组长:戴继华

副组长:蒋子平

成员:陈黎明、何宏桂、黄杰、张建华、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防欺凌专项制度与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对《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防欺凌专项制度与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门卫安保等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德育处做好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相关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处理等工作;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

二、校园防欺凌制度: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者是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门卫安保汇报,安保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