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校园欺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10月)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督导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督查对象
天星湖中学 小海小学
三、安排及要求
1.学校自查。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并报责任督学及区社会事业局。
2.专项督查。责任区责任督学于10月中下旬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报告报送区督导室及事业局教育处。
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专项督查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责任督学:郭其红陆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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