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2019年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的请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

 

通师高专请〔2019〕3号                  签发人:都樾

 

 

 

 
 

 

 

关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组织2019年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的请示

 

南通市教育局:

我校拟定于2019年4月13日,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组织2019年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2019年我校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包括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招生规模拟200人(含五年制专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二、加试对象为拟报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艺体专业的中考考生(含报考五年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考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中的一个专业。

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专业加试,自今年起不再认定相关证书折算专业分数。

报考五年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相关资格条件, 以及各地、各专业定向师范生的招生计划, 以省、市相关部门在中考前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三、专业加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

四、专业加试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五、艺体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为160分以上(含160分)、师范统招生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为120分以上(含120分)。

六、录取办法按市教育局在中考前公布的“2019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专此汇报,敬请批复。

 

附件: 2019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办法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3月4日


附件

2019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五年制师范艺体类专业加试办法

 

一、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一)音乐教育专业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1.声乐。考生自选歌曲一首,歌谱自带。考生可选择清唱或采用考试现场提供的钢琴伴奏。

2.器乐演奏。考生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的乐器由考生自备。

3.舞蹈。考生自选舞蹈一段,伴奏音乐自备。音频格式必须为MP3,统一用U盘存储。

4.视唱或摹唱。考试内容为2/4拍16小节乐段。如考生视唱能力不够,可以选择摹唱。考试题目由考生现场抽取(自选简谱或五线谱)。

声乐、器乐演奏、舞蹈三项中由考生任选其中二项作为考试科目,每项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唱或摹唱为必考科目。

(二)体育教育专业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1.1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考试,考生如需要起跑器,由考点提供。

2.立定跳远。在塑胶跑道或电子测试垫上进行考试。

3. 原地正面双手头后前抛实心球。男子2公斤,女子1公斤,利用电子测试仪或皮尺在标准投掷场地上进行考试。

以上三项均为必考科目。

(三)美术教育专业加试科目及相关要求

1.素描。考生根据发放的线描稿完成素描静物默写,考试时间150分钟。

2.色彩。考生根据发放的黑白图片完成色彩静物默写,考试时间120分钟。

以上两项均为必考科目。

二、计分方法

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加试满分均为200分。其中:

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器乐演奏、舞蹈三项中由考生任选一项作为专业主项,满分为120分;其余两项中任选一项为专业副项,满分为40分;视唱或摹唱满分为40分。

体育教育专业100米跑满分为80分,立定跳远满分为60分,原地正面双手头后前抛实心球满分为60分。

美术教育专业素描满分为120分,色彩满分为80分。

各专业加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三、报名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报名方式

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由考生于2019年4月1日至8 日,通过登录学校官网(http:// www.ntnc.edu.cn),点击“专业加试报名”进行加试报名,考生选择一个加试专业后输入中考的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按“保存”按钮即可完成报名。

(二)收费标准

专业加试费由学校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按音乐教育专业180元、体育教育专业180元、美术教育专业120元标准收取。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

(二)考试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请考生携带中考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领取专业加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体育教育专业加试的各科评分标准于加试前在专业加试现场公布。

4月22日学校在官网公布专业加试成绩。艺体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为160分以上(含160分)、师范统招生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为120分以上(含120分)。

六、其他

(一)考生加试时自备服装、乐器、画具、钉鞋等考试用品。

(二)考生食宿自理。

(三)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执行。

(四)咨询电话:0513-55092012  55092011  55092010

(五)本办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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