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市东方中学校服采购公告
2019年南通市东方中学校服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2019年南通市东方中学校服采购
二、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提供3年及以上的售后服务承诺。
3. 近1年类似校服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备查)
4.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货地址:
南通市东方中学校园内
四、校服数量:约1000套。
五、供货期及质量要求
1.协议供货期限:本次招标供货期采用“1+2”模式,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一年(产品质量及相应服务与投标承诺出现较大偏离的,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可以根据第一个合同期履约情况双向选择,确定继续履约、重新选择或终止。
2.供货时间:与校方约定量尺寸后45日内供货。生产厂家交付校服后,还应做好长期(不少于三年一届生)售后服务,包括:校服的调换、修改、修补、加做,有质量问题的召回等,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3.产品需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三包时间期限至少为半年。
4.面料及校服须经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必要时委托南通大市以外市级或市级以上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最终用户,相关合格证书随货同行。
5.送货后,采购人将邀请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必要时委托南通大市以外的市级或市级以上质检部门)到校进行随机抽检
7.禁止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检验合格标识。
六、预审递交资料、索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递交资格审查文件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需带原件进行核查。
2.资格预审文件请于2019年8月 2 日9时30分密封送到南通市东方中学会议室。
七、资格预审需提供一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业绩证明材料;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需带原件进行核查。)
联系人:阚老师 联系电话:85986977
南通市东方中学
2019年7月31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