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南通开发区德育工作带头人等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南通开发区
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德育工作
新秀的通知
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德育工作新秀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开发区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德育工作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育工作者、幼儿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申报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德育工作累计10年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德育工作新秀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德育工作累计5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 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申报评选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须有在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或者交流2年以上的经历。
4.全面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德育实践,工作量饱满,受到学生、教师和家长好评,民主测评满意度90%以上。
5.有较强的育人能力,实绩突出,在立德树人方面起骨干引领作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3年以来在校以上(申报德育工作带头人须在区级以上)开设德育公开课(含学科德育)或专题讲座、经验介绍2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
(2)2013年以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优课(班会课、小学道德与法治、中小学心理健康等)评比或者基本功竞赛(班主任基本功竞赛、小学道德与法治基本功大赛等)获区级以上等级奖;
(3)2013年以来所带班级、团支部、少先队被评为2次校级以上优秀集体;
(4)2013年以来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相关荣誉称号。
6.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德育理论研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3年以来主持校级以上或参与区级以上(申报德育工作带头人须参与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德育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
(2)2013年以来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德育类论文(含获奖)。
7.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自我。近四年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参加校级以上德育类的专题培训。
8.发挥传、帮、带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申报德育工作带头人,2013年以来须指导培养1名以上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开设过校级以上德育类公开课,或获得校级以上德育工作方面的奖项。
三、评选人数
德育工作带头人20名,德育工作骨干25名,德育工作新秀30名。推荐评选对象中,在编在岗班主任不少于70 %。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育工作者向所在学校(园)、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校(园)、单位推荐
各学校(园)、单位建立推荐考核组,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个人述职、材料审核、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意见,学生测评、教师测评、家长测评分别按40%、30%、30%的权重系数,折算成民主测评满意度)、组织推荐等方式,对照评审条件综合考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德育工作实绩,并对申报人作出具体真实的书面评价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后,须在本单位校园网公示5天。
(三)评委会评审
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开发区教育网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园)、单位推荐申报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并向长期在一线担任班主任和优秀班主任倾斜,宁缺毋滥。
2.推荐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推荐程序,抓好申报人员的个人述职、德育工作实绩材料审核、民主测评、公示等环节。各校(园)、单位对于推荐人的公示内容应包括人员名单、《评选申报简表》。
3.建立教育工作者诚信机制,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申报人四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五、其他说明
1.被评为区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德育工作新秀的,方可参评南通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和德育工作新秀;区德育工作带头人、德育工作骨干、德育工作新秀经考核方可享受教育特殊人才专项奖励。
2.本通知中凡涉及到的年龄、学历、任职时间、论文发表、表彰奖励、继续教育、课题鉴定等时间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通知中规定的“近四年”专指“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3年以来”专指“2013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申报者工作年限”由现工作学校(园)、单位查阅申报人档案,如实开具申报人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经历和年限证明,学校(园)、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将申报汇总名单于2020年4月24日报局教育处,申报材料送教育处。同时,将使用Excel制作的申报者汇总电子表(附件1)发至邮箱 191844667@qq.com。逾期不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
1.南通开发区德育工作带头人、骨干、新秀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9年南通开发区德育工作带头人、骨干、新秀评选申报人员汇总表
3.2019年南通开发区德育工作带头人、骨干、新秀推荐材料目录
4.2019年南通开发区德育工作带头人、骨干、新秀申报表
5.2019年南通开发区德育工作带头人、骨干、新秀申报简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