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师生直饮水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南通市东方中学师生直饮水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南通市东方中学师生直饮水供应服务询价文件

现决定就南通市东方中学师生直饮水供应服务实施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 询价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师生直饮水供应服务项目

  • 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每学期3.8万元(包括水检测、滤芯等配件更换以及日常维护费用)。

  • 项目需求说明
  1. 校区学生及教师办公室饮水机配备数量
  1. 六头400G-SA-2饮水机5
  2. 二头饮水机JH-61CE4
  3. 四头饮水机JH-4ICE17
  4. 教师办公室SDS-7609
  1. 维护要求
  1. 每周对饮水机进行维护一次并进行记录
  2. 每学期对饮水机进行送样检测,出合格报告。
  3. 每学期每台饮水机必须更换全部滤芯。
  4. 饮水机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到校处理。
  •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饮水机租赁许可,否则做废标处理。
  3. 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为了能及时处理饮水机故障,保证学生健康快速的使用饮水设备,供应商注册地在南通且在开发区有维保专业人员(有健康证)。
  4. 提供近几年与其他学校饮水机租赁项目的合同,不少于3份(不提供或提供虚假合同作废标处理)。

五、招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投标人为投标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

  1. 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六、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1.2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5.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6.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7.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报价时只需报一学期的服务费用;投标报价的总价中含有项目履约完成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饮水机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税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日常行政办公费、不可预见费用、法定税费、中标人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9.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0.中标后,在服务期间内,如遇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增加人员,费用含在本次报价中,由中标单位自理。

七.询价结束时间

    1.纸质响应文件及报价表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

    2.时间:2020年 7月16日8:30,逾期送达做无效处理。

    3.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第一会议室。

八、成交原则、方式

1.符合采购需求,项目单价最低中标

2.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九、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http://dfzx.ntkfqjy.com/)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验收与付款

采购单位根据询价文件、合同约定和验收合格报告内容,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款项。

十一、询价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1万元/每家投标单位(现金)

2.3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4递交方式:现金,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2.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2.6未成交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阚先生,联系电话:85986977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软件系统有关问题请向软件系统技术人员提出。

十三、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内容已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异议,对回复仍有疑问的;

(2)对开标程序、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等有异议的;

(3)发现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供货履约、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并提供有效线索的;

(4)潜在投标供应商存在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

联系方式:0513-51017660,邮箱:jjz51017660@163.com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南通市东方中学

二0二0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询价投标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日期:  2020年   月    日

 

 

 

 

 

 

 

 

项目明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设备名称

参      数

 

 

 

 

 

 

日期:  2020年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格式)

(询价采购项目)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年月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