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班主任赴扬州交流学习培训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受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的委托,决定就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班主任赴扬州交流学习培训服务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班主任赴扬州交流学习培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XHZX202011001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00元/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元/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1、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2、活动时间:2020年12月(具体时间以学校要求为准)。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活动安全结束且双方对本次活动无异议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按实结算)。
四、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12 月 2 日 14 时 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滋兰楼6楼西会议室(振兴东路298号)
五、成交方式
1、按项目成交,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的供应商中,按照有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同产品前后报价不一致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经询价小组核实后作无效标处理。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1.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署。报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1.4.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5.投标报价中含有项目履约完成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1.6.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费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评标费用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招标文件编制费为2000元,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后附格式);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后附格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原件备查)。
③具有自2017年1月起至今的从事具有类似活动业绩,提供和其他单位合作的合同文本及复印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④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谈判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磋商供应商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⑤相关授课专家明细表(格式按询价文件中要求自拟,表格中需体现有专家名字、相关领域的担任职务、发表的文章或专著以及适合授课内容等))。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递交 叁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2.4 ①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佰元整
投标单位必须按以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2.5未成交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网站(http://txhzx.ntkfqjy.com/)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15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
(3)因成交供应商的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八、采购人联系人: 张建锋 ,联系电话:0513- 89052555 ;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姜海燕,
联系号码:0513-69895656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20年1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