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
教 育 收 费 公 示
(202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
单位:元/生·学期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收 费 依 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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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840 |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通价费〔2000〕137号,苏财综〔2010〕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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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收
费 |
代办教材 (含英语录音教材)费 |
高一 |
600 |
通发改收费〔2021〕328号 |
1.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坚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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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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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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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本费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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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费 |
高一 |
50 |
苏价费〔2010〕336号 |
坚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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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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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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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服 费 |
350 |
通价费〔2011〕248号 |
坚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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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性 收 费 |
住 宿 费 |
500 |
通发改收费〔2021〕328号、通价规〔2012〕1号 |
1.由市价格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的标准收取。 2.坚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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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 |
按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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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费 |
300 |
通教发〔2021〕15号 |
坚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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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按照《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通教财〔2019〕7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免收学费及住宿费。 2.按照苏教办﹝2015﹞14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3.课后服务费按照《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用收取及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通教监〔2021〕1号)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参照初中学校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以学期为单位收取,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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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
学校联系人: 曹东华 电话:1533505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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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12315 、85215746 |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