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5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教  育  收  费  公  示

(202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标准

   

     

学费

840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教财〔2000〕39号、苏财综〔2000〕88号、苏价费〔2000〕167号,通价费〔2000〕137号,苏财综〔2010〕73号

 

 

 

代办教材

(含英语录音教材)费

高一

600

通发改收费〔2021〕328号

    1.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坚持自愿原则。

高二

530

高三

100

作业本费

80

社会实践活动费

高一

50

苏价费〔2010〕336号

坚持自愿原则。

高二

50

高三

0

校  服  费

350

通价费〔2011〕248号

坚持自愿原则。

住  宿  费

500

通发改收费〔2021〕328号、通价规〔2012〕1号

1.由市价格部门根据实际成本核定的标准收取。

2.坚持自愿原则。

伙食费

***

按实收取

课后服务费

300

通教发〔2021〕15

坚持自愿原则。

说  明

1.按照《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通教财〔2019〕7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免收学费及住宿费。

2.按照苏教办﹝2015﹞14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3.课后服务费按照《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用收取及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通教监〔20211)文件规定,普通高中参照初中学校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以学期为单位收取,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学校联系人: 曹东华                   电话:15335059978

投诉电话

12315 、85215746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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