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学习《长江保护法》知识竞赛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简称《长江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
为了落实对新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我校学生处联合团委开展一系列“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主题宣传活动,4月6日,各班级利用班会课进行了《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同时延伸到课后《长江保护法》的阅读理解。
2021年5月12日晚,学生处、团委组织学习《长江保护法》的知识竞赛,由各班选派三名学生参赛。最终产生张乐涵等24位同学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
延伸阅读: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全长6300多公里,为世界第三大河流,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横跨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具有完备的自然生态系统、独特的生物多样性,蕴藏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全国三分之一的水资源、五分之三的水能资源,全国大部分淡水湖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重要的黄金水道,地位十分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所称长江流域,是指由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以及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