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心德育·法治教育】拒绝校园欺凌,做守法向善好少年——记南通市东方中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
【润心德育�法治教育】拒绝校园欺凌,做守法向善好少年
——记南通市东方中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2】2号)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的具体部署和要求,5月13日,我校开展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录播形式展开,我校法治副校长、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兴派出所汪梅莲警长为全体师生作了主题为“拒绝校园欺凌,做守法向善的好少年”的专题讲座。
【杜绝不良行为——严律己】
汪副校长从青少年在押犯比例人数谈起,指出不良习惯以量变到质变,往往是导致违法犯罪的根源。结合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针对青少年学生中部分学生自控能力较弱、法制观念淡薄等现象,她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警示学生要严于律己,及时反思自我,矫正不良习惯,如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顺手牵羊和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认真吸取教训,充分珍惜大好的学习时光。
【拒绝校园欺凌——宽待人】
汪副校长用身边曾发生过的惨痛的校园欺凌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为学生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暴力,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引导学生对校园欺凌的方式、欺凌者的心态、欺凌案例进行分析,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教育学生宽以待人,拒绝以大欺小、以强凌弱霸凌他人的行为。
最后,汪副校长寄语全体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新时代合格文明的公民。”
法治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法治讲座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促使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做到远离校园欺凌,构建和谐美好校园。
文字:陈欣
图片:各班主任
审核:曹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