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2023年学生研学活动比选公告(二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南通市东方中学2023年学生研学活动

 

 

比选文件(二次)

 

 

 

 

项目编号:DFZX20230403-2

 

 

 

 

 

 

 

 

 

 

 

 

 

 

 

 

 

南通市东方中学

 

二○二三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  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南通市东方中学2023年学生研学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东方中学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 月14 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2023年学生研学活动

项目编号:DFZX20230403-2

预算金额:100元/人

最高限价:100元/人,本项目为固定报价,在投标报价时不作调整,如未按此报价填写提供报价总表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总人数约2500人,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采购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其它要求:

(1)供应商应为所有出行人员购买意外险,在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意外险保额:其中意外医药费用不少于1万元、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不少于10万元)。

(2)供应商提供本次服务的车辆,可为租赁,必须为空调大巴,80%的车辆车龄不超过3年,其余车龄不超过5年,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租用的车辆,在中标后待活动时间确定后,须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审核登记车辆、驾驶人情况及相关资质,且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安全审验和认可。座位数量根据班级人数情况确定,确保乘车人员每人一正座,原车来回。带队老师:必须为我校老师,每25位同学必须配备1名。(由响应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开标时间、地点

1.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4 月11日至2023年4月 14日;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每位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 14 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第一会议室            

3.开启

时间:2023年4月 14 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第一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比选公告期限

自比选公告在南通市东方中学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东方中学

地 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南路188号

联系方式:0513-85986979

  1.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工 0513-55887688

 


 

第二部分  比选须知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比选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比选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比选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比选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或者比选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比选将被拒绝,比选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采购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

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比选人具有约束力。

4.比选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比选人自负。

5.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比选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比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比选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比选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比选响应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比选响应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投标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比选人按第六部分“比选响应文件组成”编写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比选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比选人承担;牢固装订成册,不可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比选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比选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比选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标),明确标注比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3.比选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比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比选人应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正本、副本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比选人应将商务技术标资料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3.价格标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比选响应文件其他部分中。

4.密封后比选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标)封面分别标明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5.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

六、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比选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

七、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比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资料费300元/份,在开标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无论中标与否该项目不予退还。

3.本项目约定招标代理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的60%计收,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由成交人支付。本项目评委费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标准执行,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费、评委费在定标后由中标候选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4.比价议价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八、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比选处理。

1.活动款结算:签订合同后,活动安全结束且双方对本次活动无异议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款项(按实结算)。

2.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伤害时由培训公司督促或代履行垫付或赔偿费用,事后学校协助补办相关手续。

3、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要求履行义务,若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的要求签订或执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成交供应商如果在组织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参加该次活动中师生评价低于80%良好的,取消后续组团合同,学校将按顺序交由第二中标候选人的单位本项目后续组团活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请参选人在制作参选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参选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一、项目背景

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拓展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空间,有效解决课后拓展服务师资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双减”文件精神,现就招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周六托管服务制定本方案。

  • 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

1、服务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2023年学生研学活动

2、项目人数约2500人

3、最高限价:100元/人(包括但不限于含所有交通、门票、场地、保险、摄影、工作人员、活动道具、研学单设计印制、广告牌制作、视频等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4、项目地点:南通市范围内

5、服务内容

① 活动组织按照既定活动组织方案实施,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② 费用包含从学校出发的所有交通、保险、门票、活动材料等活动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③ 用车:可为租赁车辆,要求空调大巴车况良好,80%的车辆车龄不超过3年,其余车龄不超过5年,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乘车人员每人一正座。

④ 学生乘车保证一人一座位。

⑤ 保险:提供足额的旅行社责任险及学生及带队老师、校医意外伤害险。投标时提供承诺。

⑥ 带队老师:必须为我校老师,每25位同学必须配备1名。

⑦ 学校建档立卡的困难生,应免除其一切费用。  

因天气、交通等原因,学校保留调整活动时间及个别项目的权力,但保证活动总量不变。

)、商务条款

1.服务要求:投标人有责任根据本项目要求及南通市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到采购方指定账户。

① 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②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5、其他要求

(1)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转包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人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不予拨付资金。

(2)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成交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必须承诺响应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4)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纪检监督:

学校纪检人员参与监督。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采购人组织开标。

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由采购人代表对比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应现场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一)评审内容

1.比选资格是否符合

2.比选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3.比选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比选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相应的规定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比选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比选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比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比选处理;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未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比选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比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比选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六、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评委在认真审阅比选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比选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

(一)比选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比选人资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比选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比选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比选文件继续评审。

 (二)评分标准与权重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如下:

1.商务技术标(7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社会实践活动方案(20分)

1、实践活动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内容新颖、质量高,资源内容与项目需求一致,体现针对性与时效性,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实践活动方案说明与描述完整的:5-7分;实践活动方案说明与描述较完整的:3-4.9分;有实践活动方案说明与描述的,但不完整的:0-2.9分;

2、实践活动内容设计合理,科学可行,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现状,对参加对象的需求把握准确,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实践活动内容设计合理的:5-7分;实践活动内容设计较合理的:3-4.9分;有实践活动内容设计合理的,但不完整的:0-2.9分;

3、实践活动应多元化,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实践活动多元化完整有针对性的:4-6分;实践活动多元化较完整有针对性的:2-3.9分;有实践活动多元化有针对性,但不完整的:0-1.9分;

2

活动的费用分布(8分)

活动的费用分布:安排合理的6-8分;设计安排较合理的:3-5分;有设计安排,但不合理的:0-2分;

3

实践活动应急预案方案(6分)

实践活动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合理性、处置得当性,具有规范的安全措施,由评委根据实践活动应急预案方案完整全面且具备可行性的:5-6分;实践活动应急预案方案较为完整且具备可行性的:3-4分;有实践活动应急预案方案的:1-2分;

4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6分)

 

磋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拟投入人员情况,有详细的人员安排计划及投入人员人数,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员数量合理性酌情打分,人员安排合理的5-6分;人员安排较合理的:3-4分;有人员安排但不合理的:1-2分;

5

响应单位业绩(20分)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实践活动项目业绩或大型学生活动(含考试、研学)或大型团建活动的有一个得2分,共20分;

注明: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期限、合同金额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不得分

6

综合实力

(10分)

  1. 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得6分;
  2. 磋商供应商拟派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备注:(1)以上相关证书需提供原件证书扫描件。

(2)以上所有工作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价格分:30分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报价,供应商响应价格标响应文件得30分:

注:未按价格标报价总表填写的视为未响应本项目要求作为无效标处理。

比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备注: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比选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比选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比选人公章。

七、推荐中选服务单位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并列。比选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比选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是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在比选、开标时间,比选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委会不得向比选人解释落标原因。

3.在比选、评标过程中,如果比选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比选或评标。

4.凡在比选、开标过程中,采购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比选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比选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询。比如:采购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比选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询。

十、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南通市东方中学网站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比选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按后附格式);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供应商应为所有出行人员购买意外险,在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意外险保额:其中意外医药费用不少于1万元、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不少于10万元)。

6、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可为租赁,必须为空调大巴,80%的车辆车龄不超过3年,其余车龄不超过5年,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所租用的车辆,在中标后待活动时间确定后,须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审核登记车辆、驾驶人情况及相关资质,且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安全审验和认可。座位数量根据班级人数情况确定,确保乘车人员每人一正座,原车来回。带队老师:必须为我校老师,每25位同学必须配备1名。(由响应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明: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的公章,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或不完整的或未响应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可独密封牢固装订):

1.比选响应函;

2.评审办法中涉及的事项,为方便比选评审,请供应商按比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三、价格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部分:

1.报价总表;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相关格式

 

 

1.关于资格的响应函

南通市东方中学: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_______ 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以下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比选人全称:

公      章:

授 权 代表: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联系方式: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招标申请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黏贴此处)

 

 

 

 

 

 


3.授权委托书(如需)

 

南通市东方中学:

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         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              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     项目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比选、签署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本委托书限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日    期: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黏贴此处,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东方中学: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江苏”“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5请供应商按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比选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南通市东方中学:

依据贵单位组织的(比选项目名称)项目比选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比选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比选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比选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比选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比选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比选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评审办法中涉及的事项,为方便比选评审,请供应商按比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价格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报价

项目完成时间

付款方式

南通市东方中学2023年学生研学活动

大写: 壹佰元整/人     

小写: 100元/人  

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

  1. 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本表为格式表,供应商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采购文件。

(2)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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