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101校区)空调维保比价公告
南通市东方中学(101校区)空调维保比价公告
南通市东方中学(101校区)空调维保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万科壹中心2407室获取比价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DFHX2023306
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101校区)空调维保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4.8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限价300元/台,数量160台。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壹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价文件内容
详见比价文件,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其它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接过类似空调维修的服务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4)维修响应时间承诺函。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比价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通市万科壹中心2407室
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东方中学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乐英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响应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乐英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比价公告期限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东方中学
联系方式:阚老师 15335058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万科壹中心2407室
联系方式:卫佳丽 18106295192
邮箱:dfhxnt@126.com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101校区)空调维保
(二)项目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三)服务时间:一年,自2024年1月-2024年12月(服务质量好,经采购方评议优秀可续签。
(四)项目预算费用支付
1.项目预算:4.8万元/年;本次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数量160台。单价限价300元/台(该费用包含维修人工、所需材料,空压机更换除外等完成维保工作的一切费用)
2.服务内容:
(1)中标人每年必须按规定进行两次空调清洗及日常维护。
(2)每次维保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表,便于采购人安排、监督。维保工作结束后要出具影像资料、记录表、汇总报告报送采购人签字确认。
(3)对于因故障原因要求更换零件的,要求先对故障进行分析,提交分析报告,提出修理建议,修理完成后需要经招标人验收确认。
(4)因维修不当或不慎造成损坏,应及时赔偿、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日常维护中更换单件零配件费用包含在全年维保费中。
(6)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质量标准和提供合格的维护保养工作;所用零配件必须为未使用过的新零配件,由于所用零配件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7)维保期内所有维修及保养工作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付款方式:
每半年结算一次,支付维保合同价的50%,年底结算支付剩余款项。供应商应出具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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