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学西区厕所改造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公告

南通市东方中学就[东方中学西区厕所改造](项目编号:20240704-3)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东方中学西区厕所改造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东方中学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7916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704-3

项目名称:东方中学西区厕所改造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采购预算: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报价超过4.5万元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比选响应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74日至202479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网

方式: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20247916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比选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比选活动模式:现场比选模式。

3.项目样品: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比选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比选文件制作人或项目比选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东方中学

联系人:阚老师

联系方式:1533505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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