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文件
通教办﹝2016﹞1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2016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统一时间为:
二、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五严”规定。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市教育局将在“慧学南通”平台(http://www.ntjy.net)开通“名师助学在线课堂”,各地各校要指导学生利用“慧学南通”平台的优质资源和当地的数字化平台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三、家校结合,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寒假前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控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最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理性、科学地选择校外教育培训,并借助近几年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对学生和家长作预警提示。要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提醒,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关注其有无合法许可,注意核对培训范围、名称、地址和有效期等信息,索要、保存正规的缴费票据,并签订正式的培训协议。
四、将假期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各地各校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放假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寒假期间,要指导学生在家长带领下,借助“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寒假安全专题教育和其他安全知识学习、体验活动。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