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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成果提交暨优秀成果评比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5日 点击数: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成果提交暨优秀成果评比细则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办

 

根据《南通开发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方案》中成果提交和评比奖励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操作方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 成果提交

学员在线上学习结束后40天内(5月27日前)将研修成果提交给各学校项目组。成果类别:“教学设计”、“ 教学课件”、“教学课例”、“微课”、“其它”。

二、推优流程

1.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成果评阅小组,对本校参训教师提交的研修成果进行认真评阅,按比例推出一、二、三等奖,上报区项目办,上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

各校项目办须按附件中获奖等级文件夹上报具体推荐获奖成果,文件夹命名为:“某某学校一等奖”以此类推;文件夹中学员成果须按统一格式命名:“学校(全称)+姓名”,如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张三丰”;认真填写推荐成果汇总表,按一、二、三等奖依次编号排序,同一奖项,按分数高低排序,项目填全,表名更名为“某某学校推荐成果汇总表”。逾期没有上报视为主动放弃。

2.区项目办成立评优小组,对上报的优秀成果进行审核,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和上报优秀成果的类型及成果质量按评优比例进行调整,并将推优结果和实践成果报至市项目办。如发现某位老师上报的成果绝属网络下载的将取消获奖资格、对上报成果格式不正确、项目不全的适度核减学校获奖比励。

三、评优比例

1.整体比例:校项目办按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参训人数的30%报送(不得超过30%)。

2.各奖项比例:一等奖参训人数的8%,二等奖10%,三等奖12%。各校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名称

参训人数

推荐总数

30%

一等奖

8%

二等奖

10%

三等奖

12%

南通市东方中学

203

61

16

20

25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中学

34

10

3

3

4

南通市竹行中学

53

16

4

5

7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41

72

20

24

28

南通市小海小学

108

32

9

11

12

南通市竹行小学

107

32

9

11

12

南通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54

16

4

5

7

南通星湖国际双语幼儿园

16

5

1

2

2

南通市开发区小星星幼儿园

30

9

2

3

4

南通市新开中心幼儿园

24

7

2

2

3

南通市小海街道幼儿园

24

7

2

2

3

南通市竹行中心幼儿园

56

17

4

6

7

南通开发区向日葵幼儿园

28

8

2

3

3

南通市开发区东方岚谷幼儿园

36

11

3

4

4

南通市开发区康思登幼儿园

42

13

3

4

6

南通江海镇区中心幼儿园

24

7

2

2

3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166

50

13

17

20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小学

58

17

5

6

6

南通开发区立大幼儿园

30

9

2

3

4

南通开发区格林兄弟幼儿园

20

6

2

2

2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67

20

5

7

8

南通开发区星富幼儿园

27

8

2

3

3

南通市新开街道星月幼儿园

17

5

1

2

2

南通开发区宋庆龄乐童幼儿园 

15

5

1

2

2

南通思德福国际学校小学部

2

1

1

 

四、优秀奖励

获得市级奖项的学员由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奖励市级继续教育学时,一等奖15学时,二等奖10学时,三等奖5学时。获得区级奖项的学员由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颁发获奖证书,奖励区级继续教育学时10学时。

 

附件:

1.《南通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研修成果推荐汇总表》

2.上报成果文件夹

 

 

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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