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验证的几点说明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9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关于继续教育验证的几点说明

 

一、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分(或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25学分(或40学时)。在一个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还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培训,并不少于10个学分。

二、相关学分折算方法

(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家级学术会议,每天以5学分计算,参加其他级别学术会议的,每天以3学分计算。

(二)参加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每天以3学分计算。

(三)参加市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培训,每天以4学分计算。

(四)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视作完成该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1、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三等奖,包括同等档次奖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出版1部以上专著;

3、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获得第二学历。

(五)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

1、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项和县级科技进步三、四等奖项(包括同等档次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市级3篇、县级4篇)论文;

3、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的。

(六)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由单位根据学习内容、难易程度等折算学分,但不得超过本年度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一。

(七)其他特殊情况的学分计算由市人事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参加会议的话,如果缺少会议通知和出席证明的话,可以提供当时参会会务费的发票,而且培训的话要上报培训内容,科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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