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
通开发社(2011) 27 号 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通知 教研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确保我区教育持续高位走强,根据南通市教育局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开发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1.全市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符合条件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2.南通开发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在任的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不参加相应称号的评选。江苏省特级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从2013年开始,各学校(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且任期须满1年以上,本次评选不作要求。 4.今年增评德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原则上必须是在岗正班主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申报近三年至少有一年是在岗正班主任,且班主任年限累计10年以上(不折算),并获得区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申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不占指标。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一) 三、评选人数和名额分配 2010年计划评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15人,骨干教师20人,教坛新秀25人。 推荐名额(见附件二)。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3月份,教师根据本通知精神,对照评选条件,向学校(单位)申报。 2.社会事业局在2011年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课堂评价(4月中旬到5月底)。 3.学校(单位)推荐。6月份,学校(单位)建立推荐考核组,对课堂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审核、同行评议、学生评教等方式,对照评审条件综合考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并对申报人作出具体真实的书面评价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后,须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社会事业局。 4.评委会评审。7月份,社会事业局建立南通开发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予以公示。 五、材料要求 (一)上报材料 1.《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南通开发区骨干教师申报表》《南通开发区教坛新秀申报表》(见附件六)各一式三份; 2.申报人课堂教学评议表(见附件五)、申报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学生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四)、学校(单位)推荐意见各1份; 4.征求意见座谈会原始记录; 5.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近三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 6.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本人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教师限报3篇,其他5篇); 7.公开课(讲座)证明及教案; 8.科研课题立项、开题、结题等材料; 9.培养青年教师材料; 10.其他教育实绩等材料。 (二)凡复印件、原始记录均需学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验证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上报材料中的2-4、7-10项分别装订成册,第5、6项单独装订。 六、有关说明 1.本通知中凡涉及到的年龄、学历、任职时间、论文发表、表彰奖励、继续教育、课题鉴定等时间均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本通知中规定的“近三年”专指“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2.学校中层以上人员工作量规定: 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 3.班主任工作年限:由现任教学校查阅申报人档案,如实开具申报人担任班主任的简历和年限的证明,学校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 4.本通知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如“区级以上”含区级,“2次以上”含2次。 七、上报时间 各校将拟申报人员名单于4月7日上报教育科,将推荐材料于2011年7月5日报教育科,并同时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发至ntshiling@126.com)。各校推荐人员的比例不得突破附件二分配的人数,校级领导和区兼职教研员申报不占学校指标数。逾期不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各学校(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该教师四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一: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附件二: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推荐材料目录 附件四: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附件五:课堂教学评议表 附件六: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申报表 附件七:南通开发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