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规范收费和责任追究制度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规范收费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教育服务收费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教育及学校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办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开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 工作目标 严格收费规范,有令必行 严肃收费纪律,有禁必止 收费人人有责,合理规范 三、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收费领导小组: 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任组长,校办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和班主任为组员,严肃纪律,确保规范收费,政令畅通。 2、会计室凭收费许可证组织收费,严格按规定办好审核、确定收费项目,并按标准公示后执行。 3、学校各项收费管理,都必须执行收费审批制度。 学校内面向学生的任何收费按以下流程实施 确定收费项目----收费理由----收费依据----主管部门或人员拟收费申请(收费标准)----报校长室审核----校内一定范围公示----实施----反馈----解释----收费情况复查 4、常规性收费按文件精神进行审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收费公示栏公布,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5、学校鼓励社会力量、自愿捐资助学,使用规定的统一收据,并全额上交。 6、学校自觉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物价局的领导,服从财政部门的指导、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7、主动接受领导的检查指导,接受教职工、家长的监督。 8、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实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任何个人无权擅自确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责任追究制度 1、校长是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所有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未经校长室审批的收费不得实施,如私自收费出现违规由收费人员承担责任。 2、规范收费事关教育的形象。如果违规,一经确认将收缴全部违规款项,并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并决定实行评优评先进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的学校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二OO八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