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 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团市委、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自2005年开始实施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项目,截至2013年已累计筹集助学金12086万元,资助34933名家庭困难的大一新生梦圆大学。活动的开展,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品牌工作。 2014年是“圆梦行动”公益项目实施第10年。为使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更加了解、认可、参与“圆梦行动”,帮助更多家庭贫困、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够圆一个大学梦。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4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微爱传递•助Ta圆梦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8月 三、资助对象及条件 2014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考入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孤儿,贫困残疾人、单亲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遇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致生活困难家庭。 2.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优良。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大一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资助范围之内)。 四、资助标准 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根据捐方资助金额确定)。 五、资助对象申报程序 1.资助对象的产生采取网络申报制,申报时间为 2.符合“圆梦行动”资助条件的大学生可登陆新浪江苏网(http://jiangsu.sina.com.cn/)或江苏希望工程网站(http://www.jshope.org)进行网络申报。 3.网络申报结束后,经初步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至所在地团县(区)委领取《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要求提供详实申报材料,受助生提交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造假将取消其受助资格。 4.县、市级希望工程机构逐级审核受助生申报材料,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优中选优,困中选困。受助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核对无误后于 5.圆梦行动助学金统一下拨后,受助学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领取助学金(代领人必须有代领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同时在助学金签收单(附件3)上签字确认。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上下联动。2014年圆梦行动是团省委、省青基会重点部署,各市统一联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各地作为系列活动的具体承办方,要根据活动整体部署,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突出统一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全省联动。各市、县(区)资助的学生统一纳入“2014江苏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管理范畴。 2.加强宣传,营造声势。2014年圆梦行动将结合新浪江苏网的平台优势,建立2014圆梦行动专题网页,面向全省13个省辖市征集优秀“寒门学子”。各地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社会知晓面,主动加强与电台、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的合作,注重运用微博、微信、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新媒体,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爱心故事,包括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阳光学子,以往受过资助现在感恩反哺社会的励志青年以及爱心捐方等。要结合圆梦十周年主题,真实、及时提供图片、文字、视频等素材,积极配合省级媒体进行“圆梦行动”新闻采访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助人自助的新型青少年公益理念,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广泛发动。各级希望工程机构要充分发动各方社会爱心力量,充分整合各地青联、青商等资源,通过爱心人士结对助学、爱心企业捐岗助学,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公益助学活动,传播公益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圆梦行动”,关注青少年公益慈善事业。 4.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各级希望工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根据圆梦行动的时间节点安排,认真落实好受助学生的组织动员、报名审核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规范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5.综合评估,考核分配。今年将依据各市宣传发动网络报名人数、各市自筹资助名额、募集助学岗位数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后进行省级资助名额的具体分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团省委年度考核内容。 省青基会联系人:李晨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 联系电话:025—86552199,邮编:210013 电子信箱:jshope.org@163.com 附件:1.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2.2014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受助生汇总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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