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团委职责
南 通 市 天 星 湖 中 学 团 委 职 责 一、结合团员青年思想实际,组织学习十六大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负责全校团员的教育,及时向团员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实施学习党的十六大重要思想,开展学生文明修身活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四、负责团干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负责对各团总支、团支部的领导和管理,检查基层团组织活动,监督团员履行义务情况,总结典型,推广经验。 六、指导各团总支做对要求入团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审批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七、负责团员管理工作及其各项细则的制定、团员证的发放、使用、年度注册、收缴团费、管理团组织介绍信、印章等。 八、负责指导校学生会的工作配合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开辟第二课堂,开展文体活动,建设具有学校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团结、紧张、活泼的校风和学风,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九、抓好团的基本建设。选拔和培养团干部;规范各支部团的组织建设,在各年级健全团的组织;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评选表彰优秀集体和个人;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团籍管理,培训团干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坚持团支部生活制度。 十、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围绕学校基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围绕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研究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团的工作。宣传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搜集整理团内工作信息,开展团工作的调查研究。 十一、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史的发展对象工作。 十二、负责团组织内部的表彰、奖励和纪律处分工作。 十三、 配合学校做好稳定工作,调查和分析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方面的状况,加强学生与学校各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联系和勾通,关心学生活动。 十四、指导学生开展工作。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指导学生社团。 十五、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开展希望工程救助活动,开展学生教学实践活动。 十六、组织开展大型群众性的庆祝纪念活动,负责学生活动场地计划、管理和使用,严格管理和使用团的工作经费。 十七、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积极、认真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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