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人员、阵地、机制等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使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卓有成效,形成“敬廉崇洁、诚信守法”的校园风气。 1、经费。廉政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学校财务开支计划,做到应支尽支,及时、优先划拨。学校应努力扩大廉政文化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保证正常活动的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人员。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由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和部署,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分工、协调,每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是廉政文化的责任人,全校师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充分发挥对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监督作用。 3、阵地。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可利用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站、《星》报等进行;学校行政例会、各部门会议、教师会,甚至课堂教学过程,都可用来作为廉政建设的阵地。 4、机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努力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对为廉政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校廉政文化建设跨上新台阶。 2006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