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用电安全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为加强学校的用电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用电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不能私自安装用电设备和乱拉乱扯电线,由专职电工来检查、安装和维护用电设施。

  2、用电线路和消防设施每周都要检查,在用电和消防这样的大事上要消除“亡羊补牢,未为迟矣”的消极思想,要主动地查、积极地预防,保证这些设施在位、好用。

 3、各处室各班级电源和用电器确定专人分管,即用即开、不用则关,特别是放学、放假更要特别查看,分管用电安全的领导也要派专人巡查,确保万无一失。办公室、教室、宿舍都不得私自使用电器。

 4、保证校园内及出租房的用电安全和正常,出现突然性的用电问题,应立即上报后进行正改。

 5、校园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电热壶等大功率的用电器。

 6坚持学习制度,学习用电安全常识,学习有关用电安全的法规政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用电安全的培训。

本表一式两份,总务处负责人,分管用电安全人员各执一份。

  

总务处负责人:     分管用电安全人员(签字):

        2010年  8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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