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文件 通教体艺〔2009〕22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 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6月12日我市确诊了首例输入型甲型H1N1流感病例。6月13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会上通报了目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情况;市政府副市长杨展里对我市各部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晨检和健康监测工作,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各项工作,并宣布了全市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正式启动Ⅲ级响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好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各学校在近期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制,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级各类学校在近期开展一次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防范知识。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二、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继续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强化报告意识,发现病人后必须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卫生大检查活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宿舍)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卫生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