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家 长 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3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各位家长:

为了打造平安校园,有力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和文件要求,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将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完善验证登记制度,严格的校园准入制度、来访人员电话联系制度、门卫转交制度等制度,确保守好校园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屏障”。为了你的家庭幸福和孩子的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希望各位家长能积极配合、遵守:  

一、家长接送学生不得入校,非本校教职工的汽车、电瓶车等禁止驶入校园。接送学生在校门口逗留时要服从保安的安排,积极配合保安做好疏通工作。

二、在校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凭班主任的批条,由家长(或委托接送人)在保安室进行登记后跟随家长(或委托接送人)离开学校。

三、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凭个人身份证入校。

四、家长进校必须进行登记,保安征得要联系的老师同意后凭个人身份证允许进入。

五、学生上学不要过早到校,放学后请家长及时来接,以免学生在校园或校门口逗留造成安全事故。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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