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五五”普法宣传标语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为迎接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请各学校(单位)6月29日前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横幅等方式设置法制宣传标语,为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提供更好的舆论支持。 附:宣传标语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五五”普法宣传标语 1.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南通 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3.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4.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南通建设 5.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6.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 7.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9.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1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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