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五五”普法宣传标语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3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各学校(单位):

为迎接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请各学校(单位)6月29日前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横幅等方式设置法制宣传标语,为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提供更好的舆论支持。

附:宣传标语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五五”普法宣传标语

 

1.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南通

2.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3.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4.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南通建设

5.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6.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

7.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9.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1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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