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中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0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南通开发区中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通开发区中小学食堂卫生管理,服务师生,预防学校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南通开发区中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请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附:食堂卫生管理十五项细则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营岗位;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足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   建立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二、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足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   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 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四、校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必须到市疾病防控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半,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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