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教师公寓路灯制作的询价公告
一、 工程概况:南通市东方中学教师公寓路灯制作
二、 工程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新开南路188号)
三、 工程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容
四、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 工期:10个晴天。
六、 单位资质:灯具供应合格资质
七、 资格预审及资料领取。2016年 9 月14日上午9 时 30分。
领取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施工现场查勘,2016年 9月14日上午,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联系人:阚云光 电话:15335058728
八、 询价文件共两份,一正一副。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 20日上午9:30。 地点:南通市东方中学
九、 评标办法:所有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有效报价是指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对的报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伍万元。
十、 报价要求:
1、 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单位。
2、 投标人不得改变招标人提供的暂估材料单价、暂估综合单;招标人保留暂估价材料和暂估综合单价的甲供或分包权利。
3、 投标人必须对现场踏勘,所有拆除项目、垃圾清理、临时设施费、脚手架必须考虑在报价中,该费用一次性包死,结算不调整。
4、 本工程设计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十一、 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南通市东方中学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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