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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校家校信息沟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 点击数:

关于规范学校家校信息沟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家校沟通是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的互动交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现就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家校信息沟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校联系必须保持畅通

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开通面对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微信公众号,方便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教师要通过电话、家访、家长会等多种方式与家长联系,可以使用QQ、微信等公共网络互动平台,提高家校沟通的互动性和时效性。

二、收费的家校互通平台必须停止使用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起,学校和教师因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需要使用企业家校信息服务平台向家长发送各类信息的,一律不得由家长承担信息服务费。各校要加强对学校家校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情况的排查清理,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如果选用企业家校信息沟通平台,必须充分尊重家长的意见,选用企业家校信息服务平台必须是完全免费、安全、便捷的,不得以加入套餐、注册有偿收费网站等变相收费形式收取家长费用。服务企业不得采用先免费使用一段时间,然后需入套餐才提供免费信息。如发现相关服务企业有变相收费行为,学校立即退出该服务平台。在签订使用企业家校平台协议时必须明确: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收到相关举报或引起媒体(社会)关注,成为热点,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三、免费的家校通平台必须是安全可控

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和引导,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坚决杜绝不符合教育政策法规、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广告和垃圾信息。

学校必须要求提供家校信息沟通平台的企业向学校提供信息安全承诺书,承担对发送的文字、数据、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监管的责任,保证对学生、家长信息的管理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

企业提供的家校信息沟通平台服务时间暂定试用一年,到期后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或变更合作方。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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