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督学督导整改通知书
责任督学督导整改通知书
南通市东方中学 学校:
按照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责任督学 吴迪开、曹峰于 9月 2 日对你校进行了督导检查,你校存在的问题如下:
1.教学管理有待加强。个别教师计划落实不到位,个别教师备课,批改作业有不踏实现象。
2.学校安全意识较欠缺,学生的生活习惯有待进一步培养。师德师风有待加强。
3.个别教师思想状况跟不上时代要求,进取心不强。
请你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改进,并于 9 月 30日前整改完毕,责任督学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责任督学(签字):
学校负责人(签字):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学校,一份交教育督导室)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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