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食堂食材采购中标公示及部分项目二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南通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流程指导意见》的规定,我校于2019年8月16日对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经校监会、膳委会、工会经审委、校采购领导小组联合评定,现将有关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
一:大米项目拟中标人;
第一:江苏聚仁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南通市东盛米业有限公司
第三:海安县康健米业有限公司
二:食用油项目拟中标人;
第一:如皋群福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金太阳粮油有限公司
第三:南通凯富贸易有限公司
三:蔬菜类项目拟中标人;
第一:南通市蓝城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南通明爽贸易有限公司
鲜禽(鸡、鸭、鹅副产品等)、调味品、南北货鸡蛋类;因报名人数不足开标人数,将于8月18日上午9点30分进行二次报名。
本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采购人将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
南通市东方中学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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