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东方中学评选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办法
南通市东方中学
评选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办法
根据通开发管办〔2019〕68号《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可以申报13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中中层及以上人员不超过2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具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1.2017—2019学年度在我校工作,近三年来已受表彰的人员,除有特殊贡献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2.近五年(2014-2019年度,下同)管理或教学成绩突出,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3.近五年获得过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市园丁奖、市劳模、市“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等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不再参评。
4.在2013-2015年度、2015-2017年度获评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不再参评。
(二)必备条件:
1.爱生敬业,工作量饱满,乐于接受学校班主任、课务等各类工作安排。
2.爱校如家,与同事、家长等和谐相处。
3.家长满意度测评或评教评学满意率80%及以上。
4.考勤排名位居全体教职工前列(约前百分之四十),没有旷工及迟到、早退现象。
5.近二年,有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含),不参加评选。
6.积极参加教学科研、考务工作、慈善捐款、义务献血等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同等情况备选条件: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承担研究课题,撰写论文参加交流或发表,在各类培训活动中个人发展和促进他人专业化成长表现出色者。
2.长期坚持做班主任,且所带班级班风正、凝聚力强、近两年考评成绩领先的。
3.中途接班,经努力所带班级班风、学风有显著改观,学科成绩提高明显的。
4.有支教经历,在学校大型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组织申报省市单项创优,获得通过,且本人起关键性作用的;组织市级以上大型教研、展示活动,获得成功的。
6.教师在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区级以上竞赛(不含自行参赛)中,学生获个人或团体一等奖。
7.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课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区一等奖以上。
(四)说明:
1.有有偿家教、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一切违背师德现象、并经查实的,因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的,其它违反社会公德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票否决。
2.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或患病坚守岗位的教职工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者在满足必备条件的前提下,依次以同等情况备选条件具备的数量、等级、时间先后、质量作为考量依据。同等条件下,再考虑教龄及教育工作年限。
4.本次申报材料时间范围为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
南通市东方中学
2019年8月
附:2013-2015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郭小平、周丽娟、王桂玲、袁健、陈艳娟、陈秀芬、吴建红、耿元元、顾石娟、严萍、华锦祥、张琴
2015-2017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陈晓霞、龚春美、杨玉香、范勤勇、谢建平、顾伟、张莉莉、周海峰、李娟、张素英、孙敏、王华
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名单:
南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周国圣 黄杰、沈明明
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 耿元元 范勤勇 谢倩荷
申报表格下载链接:
http://www.ntkfqjy.com/UploadFiles/dfzx/2019/8/20190808114914337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