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心德育·法治教育】向阳而生 勇于对欺凌说“不!”——南通市东方中学开展“反校园欺凌和预防青少年有组织犯罪”法治专题讲座
向阳而生 勇于对欺凌说“不!”
——南通市东方中学开展“反校园欺凌和预防青少年有组织犯罪”法治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和谐美丽校园,6月30日,南通市东方中学开展了“反校园欺凌和预防青少年有组织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本次讲座由学校法治副校长、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志新主讲。
【知法懂法 防范未然】
讲座中,张庭长结合了新闻报道中的典型校园欺凌事件,深入浅出地讲述了何为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向同学们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强了青少年预防有组织犯罪的知识宣传。
【认清危害 拥抱阳光】
语言比拳头更伤人,孤立比暴力更可怕。张庭长通过案例讲解,引导学生学会辨别校园欺凌,掌握应对校园欺凌的的具体方法,了解被欺凌者应当如何寻求帮助和心理疏导。并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的实施者要付出沉重代价,劝解学生万万不可成为校园欺凌的霸凌者。
【见义智为 勇敢说“不!”】
同学们认真听讲,不时发出热烈掌声。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仅仅施暴者有责任,围观者同样有责任。作为中学生,要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坚决抵制欺凌行为,同时也要见义智为,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随后,张庭长还教了同学们几个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和有组织犯罪“小锦囊”:
一、知晓法律,认清危害。
二、适度但不泛滥的忍耐。
三、暴力来临时正确应对。
四、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家长、老师、警察报告。
五、对于间接欺凌的正确处理。
六、增强自信心,勇敢说“不”。
七、应对网络欺凌。
最后,张庭长提出了以下忠告:“认清自身定位,以学习为主业,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欺负他人,必将作茧自缚,自毁前程。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害怕而选择怯懦,受到欺负及时报告老师,告诉家长,甚至报警,默默忍受只能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他们不仅会不停地来纠缠你,而且还会继续危害其他同学。”
健康的心灵是青少年进步的阶梯,更是幸福的源泉。此次讲座,不仅让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还进一步加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对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东中老师们也会不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关注学生的内心成长,为每一个孩子赶走阴霾、让每一个孩子享受阳光!
文字:王晨
图片:政教处
审核:曹金花